日前,2019年全國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要點確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剛剛印發的相關文件提出,2019年將圍繞“一項制度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兩項重大改革”(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兩大專項行動”(固體廢物排查整治、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以及四個領域重點工作,推動提升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 查看更多 ]
“全市超過1/4的建設項目將不需要辦理環評手續了。”近日從上海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最新出臺的《上海市不納入建設項目環評管理的項目類型(2019年版)》以正面清單方式,明確了上海市范圍內不納入建設項目環評管理的項目類型。[ 查看更多 ]
今天,生態環境部和全國工商聯簽署了“關于共同推進民營企業綠色發展 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合作協議,聯合出臺《關于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將通過健全市場準入機制、完善環境法規標準、規范環境執法行為、強化科技支持服務、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措施,支持民營企業提高綠色發展水平、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查看更多 ]
近年來危險廢物跨省非法排放、傾倒、處置案件頻發,給當地的生態環境和人群健康造成嚴重威脅。2017年7月22日,長江航運公安局蕪湖分局銅陵派出所接到舉報稱,有人將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至銅陵江邊灘涂、大堤。民警現場勘查提取到紅褐色土壤,后經鑒定為危險廢物,嚴重威脅長江水域生態環境。隨后,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定為“10·12”污染環境案。數量龐大、危害驚人,跨省轉移工業垃圾來自何方?又是誰把萬噸污染物倒入母親河?“10·12”污染環境案再次讓大眾聚焦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近期,已有多地政府或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明確表示要嚴格控制外省危險廢物轉入。[ 查看更多 ]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正式開始施行。1月2日,《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座談會在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現行的《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還是在1996年12月14日發布的,2001年12月7日雖進行了修正,但許多規定已不適應當前加強環境保護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需要,所以在2018年對《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進行了全面修訂。新版《條例》可謂十分嚴格,企業偷產偷排可以直接停止生產供電,超標排污、無證排污最高罰款100萬元,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責令停業、關閉。[ 查看更多 ]